股市中七赔二平一赚的小散户们

2019-01-30 08:59 来源:证券时报 作者:木木

  原标题:小散

  当下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不妨就从上市公司的“业绩变脸”查起。

  在中国证券市场里做“小散”,实在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情。

  全身心地混迹于这个市场,能不能赚到钱,姑且就先别说了吧,毕竟“七赔二平一赚”的铁律,禁锢的时间太久,人们早已习惯了如此安排,并打心底认定,这就是这个市场的天然属性,不容置疑,更不容变更。

  还是说说其他更有趣之处吧。

  跑到这个市场里做“小散”,似乎命中注定要被人不停地教育。低学历或者就为了赚几个菜钱的“小散”,被人整天教育这、教育那,也就活该了吧,即使那些博士出身、甚至有博导身份的“小散”,抱了满腔热忱,跑到这个市场来投资,仍免不了被教育的命运。

  许多年前,有个挺著名的专家,特别爱教育“小散”,因为名气大、地位高,“小散”当然就只能老老实实地听着。此专家自己绝不炒股,只指导着“身边人”搞一级市场,于是,教训起在二级市场摸爬滚打的“小散”来,总是格外地理直气壮。另一位专家,先前也有同样的爱好,后来禁不住手痒,亲自下场成了“小散”,在市场里上上下下冒过几次泡儿之后,就彻底改了这个好习惯。

  这大约也是一个规律。凡是特别喜欢教育“小散”的人,往往自己不炒股。虽然这确实沾了“旁观者清”的光,说起“小散”来显得特别有高度,但终究免不了隔靴搔痒的嫌疑。若有胆大的“小散”将一军——你也下场操练操练,看能不能免了追涨杀跌的俗?估计教育者的底气就不会那么足了吧。

  除了经常被人教育,“小散”还总免不了替别人背锅。市场不好了,价格波动大了,“小散”一般是天然的“背锅侠”。当然,别管什么人甩过来扣到“小散”头上的“锅”,平心而论,好像也没冤枉人,比如,“小散”炒股一般“非理性”啦,最爱“炒小”“炒差”“炒概念”啦……说得都对。但“小散”有这样的“投资偏好”,好像也很难说有什么错。

  道理似乎也没什么难懂之处,股票只要还在市场里正常“挂”着交易,别管大小、好坏,也别管是概念还是实在事,总归是千查万审之后才上市的公司,“小散”选择一家或几家去投资,难道还有什么错吗?一家公司着了火,明明越烧越大,“小散”眉毛、头发冒了烟,赶忙跳起来逃命,还被人讥讽“非理性”,就实在有点儿不厚道了。

  人是感情动物,理性起来难得很;有时候好不容易理性一次,往往马上就被教训。当年闹三聚氰胺的时候,唯一的“良心奶”就是北京的“三元”,按了理性的逻辑,买股票肯定就得买“三元”,而且买了之后还要长期持有,不能炒短、投机,要价值投资。十年过去了,看看K线图,如果当年真有“小散”如此理性了一把,估计肠子都得悔青了。

  所以说,在A股市场里当“小散”,真不是一件容易事。但凡有点脑子、也有点同情心的人,其实都知道,市场的问题,从根子上说,跟“小散”没多大关系。不能不说,总是埋怨“小散”,总是把“锅”甩到他们头上,也是这个市场总不好的一个主要原因吧。因为“小散”即使再小,也是投资者,这个市场要想真正好起来、健康起来,首先要从尊重投资者做起。

  尊重投资者,一方面要树立服务意识,不能总以“导师”自居,动不动就摆出一幅臭面孔教训人,另一方面还要真心实意地保障“小散”的合法权益,凡是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,都能一查到底,严查不怠,“小散”的投资性格才会慢慢发生改变,才不会如惊了枪的兔子般,惶惶不可终日。

  当下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不妨就从上市公司的“业绩变脸”查起。前两个月,还举了光荣匾满世界宣称“大幅预增”,转脸就“预报巨亏”,这跟明抢有什么本质区别?不但根本没拿“小散”当回事,显然也没把监管当回事。

上一篇:房屋限价导致限质“精装”变成“惊装”

下一篇:中国的黄金进口量来自瑞士更多

相关推荐

XM外汇跟单社区正式上线,选择高手复制成功吧!

跟随专家,随时随地 跟随优质策略或是分享个人交易策略,赚取高达50%的跟单者盈利分成*跟随专家交易,学习如何高效获利!您可以选择加入跟单社区,追踪并复制专家交易头寸,或分享个人

ZFX山海证券广告登上纽约时代广场大荧幕

  ZFX宣传短片亮相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纳斯达克塔楼广告大荧幕,引起了全球的关注。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大荧幕位于美国纽约曼哈顿心脏地带,是全世界顶级品牌发布中心,也是世界商业

欧洲央行可能会在2025年前推出数字货币

  欧洲央行行长克里斯蒂娜·拉加德(Christine Lagarde)说,是否打造“数字欧元”正在经历复杂的决策过程。  在接受彭博电视台采访时,拉加德强调,欧洲央行

高盛正进一步深入加密货币业务,向富有客户开放比特币投资

  由于加密货币价格的飙升吸引了其富有投资者的注意,高盛(Goldman Sachs)正进一步深入加密货币业务。据报道,高盛计划为其私人财富管理集团的客户提供使用比特币投资工具的

澳洲ASIC监管机构将经纪商提供的杠杆从最高500:1降低到30:1

 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(ASIC)从周一开始对零售价差合约交易实施限制,将经纪商提供的杠杆从最高500:1降低到30:1。  此外,ASIC还实施了限制措施,通过实施负余额保护和

查看更多